请个律师打官司_第十九章牛舍怪案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十九章牛舍怪案 (第1/1页)

    李老四喝得醉醺醺的,朝生产队牛舍走去。按生产队的要求,今天夜里是他值夜。走到半路上,他突然看见距他几十米外的一条西南方向的田间小路上有两团黑影在向村外移动。因为当时月亮还没升起来,天太黑,他看不清是人还是动物。

    幸许是什么路过的人,他也没太在意。他想用手电筒照一下,一来距离太远,怕照不清楚。二来怕即使照清楚了,人家会见怪。于是他也就没再多想,继续朝生产队的牛舍赶去。

    所谓牛舍,也就是一个小院落,坐北朝南建了十几间牛棚。在院内东侧建了两间砖瓦结构的小房子。一间存放牛料,一间由饲养员或值夜人居住。院墙大约有两米高,开着南门。

    又走了十多分钟,李老四来到了牛舍大门前。他摸出身上的钥匙,想打开大门。谁知这锁还没用钥匙,他用手轻轻一拉就开了。

    咦,这他妈谁干的?得好好的教训一下这些粗心大意的饲养员。把锁挂在门上,也不上锁。这要是把生产队的牛丢了,这人责任可就大了。他一边想着一边打开大门,走进了院子。然后转身把大门栓了起来。

    因为大门没有上锁,他用手电筒照了照那一排牛棚。每间牛棚前面均有一个牛槽。他突然发现一个牛槽上挂着半截牛绳,而牛却不见了。

    “妈呀”他的心猛地一沉,酒马上被吓醒了一半。他想起了报警。但他又想起了刚才的那两个黑影。那会不会是一人一牛?如果我现在报警,上面知道我看丢了牛,那要按照破坏生产罪叫我坐牢的。我要是坐牢,那我的老婆孩子咋整呢?他想了又想,决定还是先把牛找回来再说。

    他沿着那条小路向前疾走,因为路高低不平,还有一些石块。他又喝了些酒,所以他不敢跑,怕跑起来摔断了腿,那就更糟了。

    这时月亮渐渐的升了起来,他已经能够看见前面的路了。这是通往西老山的路。

    追着追着就追到了西老山下。他沿着这条小路向山上追去。突然他听到了时断时续令他毛骨悚然的女子哭叫声。他抬起头,令他惊骇的一幕出现了。在前面走尸沟的上方,高高地漂浮着几个披头散发的女鬼,绿色的眼睛一闪一闪,长长的舌头一动一动的……

    “哇呀”一声,他被吓得昏死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半夜三四点了。

    这个时候他的酒已经全醒了。他想爬起来。突然身上被一个人压住了,他起不来。这个人个子不高,但力气蛮大。这个人用绳子想把他捆起来:“你,你敢杀生产队的牛,你,你敢偷牛。快,快来人呐!”

    “我没有,我没有啊,我什么时候偷牛了?你别胡说。”他想反抗,却突然发现身旁多了一张刚剥下来的新鲜牛皮。他的心理防线一下子崩溃了。人也瘫软了下来,让他背上了这个人把他结结实实的捆了起来。

    这个时候,他定睛一看,才知道捆他的这个人是护林员周旺旺。

    “你他妈的,你个傻子。我就是来找生产队牛的。你捆我干什么?”李老四这个时候才发现好像有什么不对。他拼命的高声责问周旺旺。

    周旺旺却开始傻笑起来:“你个傻子,嘿嘿,你没杀牛,这牛皮,牛皮哪来的?嘿嘿,牛皮……”

    李老四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他赶忙把今天事情发生的过程一五一十的告诉周旺旺。

    谁知那周旺旺好像什么都没听懂,就下山打报警电话去了。

    翌日,刑大的同志赶到了现场。

    “你还有什么好说的?人赃俱获。”时任临海县刑警大队大队长的郭亮冷冷的说。

    “领导同志,这我确实没杀牛。这事不是我干的!”他又把昨天夜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讲给郭大队听。.

    郭耐心地听他讲完,然后把他带到了县刑警大队。

    技术大队的同志取来了牛舍大门锁上的指纹,经过和李老四的指纹比对,结果当然是非常明显的高度吻合。

    后来发生的事当然就毫无悬念了。尽管他在侦查,公诉,审判阶段均不认罪,但这并不影响定罪,而且只能从重处罚。因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在当时还是比较流行的口号。这就是李大强不知在阿蛮面前讲过多少遍的故事。

    “经过两次减刑,还有两年,我就要出去了。弟弟,听我爸讲,你已经是律师了。你四哥这事可只能靠你了。我想全权委托你给我办理申诉事项。虽然你是我的弟弟。该交的费我一个子都不会少的。你回去告诉我爸,就是倾家荡产也要把这官司打下去。你四嫂已经和我离婚了。两个孩子也被她带走了。我现在是了无牵挂。为了我的清白,我愿意豁出这条命……”坐在会见室里的李老四声泪俱下。

    “四哥,你先保持情绪稳定,我回去一定会为你办这事的。你放心。”阿蛮拍了拍老四肩膀。李桂春的请个律师打官司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