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幻我是天命大反派_第四十四章 我要你白家少主之位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四十四章 我要你白家少主之位 (第1/2页)

    殿内,陆渊在天媚儿的服侍之下穿好衣服,斜靠在床榻之上,眼眸微闭,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天媚儿守在一旁,手中抱着白泽。

    天媚儿试着喂了白泽一些吃的,但是白泽依旧是一副精神不振的模样,她有些担忧。

    “殿下,白泽要是再这样下去,恐怕就不行了。”

    陆渊睁眼,瞥了一眼白泽,道:“放心,它死不了。”

    随后,陆渊向天媚儿招了招手。

    天媚儿会意,如玉的脸上扬起一丝羞红,她将白泽放在一旁,随后向着床榻走去。

    只见光芒一闪,便化作了雪白的小狐狸,乖巧钻入陆渊手下,让他顺毛。

    天媚儿待在陆渊手下,床榻之上软被香枕,很是惬意,若是没有殿外那如同山崩地裂的声音就更好了。

    她微微偏头,将小脑袋耷拉在陆渊腿上。

    “轰!轰!轰!——”

    沉闷的声音再度袭来,整个大殿都颤了颤。

    天媚儿有些担心地说道:“殿下,不出去看一眼吗?”

    都已经打了有半个时辰了,战路明显从远处来到了他们所在院落之外。若是再这样打下去,恐怕这大殿也会被震塌了吧。

    陆渊一扬手,一道法阵将整个大殿包裹了起来,强烈的震动与刺耳的声音瞬间泯灭。

    “放心,程横与程林会将事情办好的。”

    天媚儿缩了缩脖子,乖乖待在陆渊的手掌下。

    就当她被陆渊顺毛,顺到快睡着的时候,大殿之外传来曹鸿的声音,“殿下。”

    只听得“吱呀”一声,殿门被打开,曹鸿恭敬地走了进来。

    陆渊依旧是斜躺着,眼皮都未曾抬一下,只是淡淡道:“程横和程林将白郎星打服了?”

    “是!”

    “他们两个与白郎星同为真仙境大成,制服对方居然花了一个时辰?”

    陆渊语气平淡,“呵......整整一个时辰才停下,白家怕是供给了他们不少东西吧。”

    曹鸿立于一旁,不敢多言,只能如实回一句,“是。”

    “段空修呢?”

    陆渊的眼眸沉下,让人看不清情绪,“他是不是找借口推脱了?不愿意来?”

    陆渊在进入圣兽法阵之前,就让曹鸿去了离白家不远的乾箓宗分宗去找分宗大长老段空修,让他亲自来一趟,迎接陆渊出圣兽法阵。

    今日来此的可不是那位有着真仙境圆满的大长老,而是分宗之中的两位护法长老。

    呵.......

    他段空修好大的面子,他陆渊身边的人去喊,也喊不过来。

    曹鸿恭恭敬敬地答道:“殿下圣明,段空修同老奴说,他最近已经领悟到入圣之境界,需要静修,所以派程横与程林两兄弟来了。”

    “领悟入圣境界?”

    陆渊脸上浮起一丝不屑,“他在真仙境圆满已经呆了百余年了,以他的天赋能走到这里已经很是不错了,若是没有大的机遇,这辈子都不会再进一步。”

    “这借口,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说了。”

    陆渊眼神变冷,这段空修原本是乾箓宗的一位护法,陆渊小的时候随着母亲去乾箓宗的时候见过他几次。

    那时他倒是对陆渊十分恭敬,毕竟任谁都知道,他陆渊有个身为乾箓宗宗主的母亲,如果不出意外,这乾箓宗的少宗主就是他陆渊的囊中之物。

    不过,近年来,他承袭了陆家少主之位,而乾箓宗也出了一个妖孽,天赋与陆渊不相上下,为人谦恭谨慎,虚心请教,与陆渊性格完全相反,受到乾箓宗上下一致爱护。

    乾箓宗本部几位声望极高的长老一致力挺那人,联手向宗主请命,要立那人为少宗主。

    这事儿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几乎半个大陆的人都知道乾箓宗要立新少宗主了。

    陆渊的母亲武茗雪强行将此事压下,暂不立少宗主,却也不得不许诺,五年之后,就要在宗门之内选拔少宗主。

    从那时开始,在众多乾箓宗之人的眼中,少宗主之位就已经定下了。

    那些长老护法也对陆渊有了些许怠慢之心,明面上自然是恭敬有礼,但是暗地里,却觉得陆渊纵然是陆家少主,可未来那位乾箓宗少宗主必定更为强大。

    眼下这段空修便是如此,反正他身处乾箓宗分宗,武茗雪一时也管不到他,他不愿搭理陆渊,便就寻了个借口搪塞了过去。

    就算是武茗雪知道此事,他也不怕,毕竟,他虽然没有亲自过去,但也派人了。

    想到此处,陆渊眼底有了几分笑意,“本圣子记得,今年乾箓宗便会选拔少宗主了吧。”

    曹鸿应声道:“是的殿下,乾箓宗已经在向大陆各个势力发送邀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