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更得去 (第2/3页)
王,血狼王当场一命呜呼。 嗷!! 血狼王一死,四周的血狼彻底疯狂。 “一群蝼蚁,也敢在本皇面前张牙舞爪?” 大黑狗眼中凶光一闪,灵力铺天盖地的涌去,瞬间就抹杀掉所有的血狼。 哐铛! 莫无神也立刻开启地狱之门,提炼气血珠。 金大圆则惊疑的打量着大黑狗? “干什么?” 大黑狗挑眉。 “狗哥,你可别告诉我,你这狗皮之下,藏着一副狼的身体?” 难道这家伙,本身就是一头狼? 大黑狗直翻白眼,鄙夷道:“本皇实力通天,能听懂血狼王的话,很奇怪吗?” “你就吹吧!” 金大圆鄙夷。 连李丹霞都打不过,还敢说实力通天?简直臭不要脸。 “那血狼王都说了什么?” 莫无神一边提炼气血珠,一边询问。 “它说,它的老巢在河对岸的血狼谷,但前不久一群人类杀进血狼谷,它腹部上的伤,就是那些人类造成的。” 大黑狗解释。 “血狼谷?” 金大圆抬头看向河流对岸,微微皱着眉头。 血狼王是汇海境的修为,能将它重伤,这些人的修为,恐怕至少也是汇海境。 “这些人为什么要杀进血狼谷?” 莫无神狐疑。 “它说血狼谷有宝贝,这些人类,都是冲着那些宝贝去的。” 大黑狗淡淡道。 “什么宝贝?” 一听宝贝这两个字,金大圆顿时就来了精神,那样子恨不得立刻跑去血狼谷。 “龙涎草。” 大黑狗很不屑。 这玩意,也算宝贝? 真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人。 “原来是龙涎草。” 金大圆恍然点头。 对于大黑狗来说,龙涎草可能一文不值得,但对于普通人而言,称之为宝贝也不为过。 因为龙涎草,能开辟经脉。 当初在飞鹰城,莫无神和金大圆就从吴修手里抢到两株龙涎草。 半个时辰,他们便成功开辟出十条经脉。 可以说。 龙涎草,有价无市。 即便是去聚宝阁,也未必买得到。 但这龙涎草,一生之中就只能服用一株。 所以现在,听说是龙涎草,金大圆也提不起什么兴趣。 “不止一株,总共有二十株。” 大黑狗又补充一句。 “什么?” “二十株!” 金大圆目瞪口呆。 如果只是有一两株,他肯定不会去血狼谷,毕竟那群人,连血狼王都能重伤。 但二十株,就要另当别论。 即便他用不上,也可以拿去出售。 如莫无神,现在他最缺的是什么?无疑就是金币,二十株龙涎草,必然能卖出一个惊人的价格。 “还有。” “它说,那些人是混元宗的弟子。” 大黑狗又道。 “混元宗!” 一听这话,莫无神眼中顿时寒光闪烁,既然是混元宗的弟子,那就更得去! “莫道友,赶紧提炼,时间不等人。” 金大圆催促。 要是去晚了,让那些人带着龙涎草离开了,那就亏大了。 “提炼气血珠也需要一个过程。” “你与其在这里催我,还不如赶紧去把远处的尸体搬过来。” 莫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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