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我在避难所当佣兵头子_第288章 沈初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288章 沈初 (第1/4页)

    沈初失忆之前性子就相对孤僻一些,现在没了记忆,平时真的很少开口说话。

    但听完那依这一番敲打之后,他陷入了非常严肃的思考。

    他知道自己这个有待考证的便宜哥哥是这个奇特队伍的一员,而眼前正戒备的盯着他看的这个长卷发女人,是这个队伍的队长。

    一般能叫队长的,肯定就是拥有绝对话语权的人。

    所以刚刚他哥其实是忽悠他的,他不能让他顿顿吃饱吃撑,但眼前这个女人可以。

    所以破天荒地,沈初开口解释了,“我不想来,他说抓贼,不来算旷工,没饭吃。”

    一共十几个字的解释,那依还就听懂了。

    张老板找上打手说自己遭了贼丢了重要东西,沈初跟着打手,他好像还能定位别人......那张老板说什么来着,闻到?

    总之是这个沈初能在一定范围内判定他们的方向,所以打手要带着他。

    他自己是不想来的,但不来就没饭吃。

    这么一听......好像还有点惨是怎么回事?

    那依看了看旁边陪坐的沈川,微微有点窒息。

    沈川俩眼珠就差黏在沈初脸上了,眼里的心疼都要溢出来了。

    仿佛眼前这个看起来除了有些休息不好之外完全没被虐待过的人不是他二十好几的弟弟而是他刚刚三岁的儿子。

    就大傻这样,审问的气氛顿时就没了。

    但又不能不问......

    那依只能继续干巴巴地开口,“你的天赋是什么?”

    沈初沉默两秒,“能闻到别人闻不到的味道。”

    说着沈初还加了一句,“药在你这,我知道。”

    那依心里紧了紧,严肃地看着他,“是在我这,但你知不知道这些药是做什么的?

    还有,你既然知道在我这,之前那个人问的时候,你为什么改口了?”

    回答问题对沈初来说是件很累的事情,他今天还没吃到饭,很饿。

    “不知道,不想给他干了,跳槽。”

    嚯......还知道跳槽呢,看来沈初这状态跟当初的沈川完全不一样。

    人什么都知道,就是不记得沈川这个傻哥哥罢了。

    那依从空间中拿出一瓶药,打开瓶盖的瞬间,沈初眉毛就拧了起来,脸色也不太好了。

    这药味道很大,打开后坐在附近的几人都能嗅到血腥味。

    “能盖上么?”沈初主动开口,还用了疑问句。

    这要是搁以前,就算是打手在他面前干这种事,他也会直接动手把瓶盖盖上。

    味道实在太冲了。

    那依盖上了瓶盖,“你晕血?”

    不对啊......晕血也是看到血才晕,不能闻个味儿就这样吧,这也太娇弱了。

    沈初摇摇头,“味道冲,会吐。”

    得,敢情就是鼻子太灵敏了呗。

    那依晃了晃手中的瓶子,“这药喝了能让普通人得到天赋。”

    沈初不是傻子,他听懂这句话的意思了。

    但......

    “没有不需要代价的东西。”沈初的语气很平静,似乎一点都不惊讶这个药的效果。

    他的这句话恰恰就是那依心中所想。

    人想要得到点什么,势必就要付出点什么。

    就好比沈初的嗅觉得到了提升,相对的他现在待在这个车里说不定都会不舒服。

    那依也明白了为什么沈初之前看着百岁的时候会有一点嫌弃,他能闻到普通人闻不到的气味。

    百岁就算是在干净,它也是货真价实的野兽。

    就像人有体味一样,野生动物的体味肯定会更大一些。

    那依又问了问沈初是怎么被打手捡到的,以及他被捡回去之前遇见了什么。

    沈初说醒的时候就在禹城避难所了,醒之前的事情都不记得了,只感觉头很疼。

    他没说自己被人触碰就会狂躁的事情,因为刚刚沈川碰他他好像是能接受的,虽然不舒服,但没有狂躁。

    头疼......这是多么的似曾相识啊。

    那依让祁夜替换周茸开车,然后让周茸用精神力去探查一下沈初的头是不是受了什么损伤。

    拥有一个能当X光来使的周哥真好!

    片刻后,周茸皱着眉毛描述他用精神力探查到的东西,“有一块黑乎乎的东西贴着他的神经,我隐约记得那个部位好像是主管人类记忆的地方。”

    周茸说黑乎乎的东西时,那依下意识以为沈初脑袋里有黑球,她连怎么开颅取黑球都已经惦记上了,幸好周茸说应该是血块之类的东西。

    罪过罪过,这可是沈川的弟弟,她怎么能想着给人家开瓢呢。

    实属不应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