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四十二章 我的意思是在座各位都是土鳖(二合一) (第2/3页)
她一针一针织的,当做赔罪礼物送给他以表诚意,希望他能原谅之前的莽撞行为。 外号“灭绝师太”的苏同学,居然给一个男生织围巾求原谅,这事儿要是被法律系那些男生知道,绝对会刷新认知观。 说好的高冷呢?说好的性冷淡呢?说好的对男生不假辞色呢? 其实林跃压根儿没生她的气,反而觉得这才是年轻人该有的经历,就像那句话说的,人生贵在折腾,不折腾一下,怎么证明自己活得像个人? 他没有拒绝,当场收下围巾,还戴在脖子上试了试,道声谢谢。 对苏梅来讲,1982年的春天来得格外早,她又开始了蹭书生涯。 …… 转眼一年过去。 聂伟明没有拿住林跃的小辫子,韩超君也再未写举报信。 而良琴……还真就按下躁动的心,把精力都用在学习上,成绩进步神速。 不要说孟晓骏和王阳,成冬青也看出问题来,不是因为良琴成绩方面的提高,是因为她不弹琴了。 是的,从六七岁就练琴的良琴,她不弹琴了,为了信守诺言不跟林跃学曲子,她连钢琴也戒了,这样是不是足够诚恳?很有决心? 道理讲的通,事实呢?反正总有几分不对味。 孟晓骏没有太过在意这件事,因为从大二下学期开始,他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到了托福考试,预计在大三的时候一举拿下,大四一毕业就赴美工作。 1982年的冬季比往年要漫长一点,雪天也多一点。 林跃和王阳读大三了,苏梅没有跳湖得病,成冬青自然也不会患上肺结核休学。 这一天,南方来的大一新生沉浸在天地的馈赠时,外语系英语专业的教室里,学生们贴着热乎乎的暖气片在讨论毕业后干什么的问题。 “我一定会去美国的。”孟晓骏的眼睛里充满自信和激情:“我爷爷回来了,我爸爸回来了,现在轮到我了。我,孟晓骏,不会再回来了。” 有人瞄了一眼远离暖气片的角落里趴在桌子上睡觉的男人,觉得孟晓骏真了不起,这不是被他的激情和自信折服,是为他从大一开始就被那个平时没有存在感又总是一鸣惊人的家伙花式吊打,还能保持这股热血澎湃非美国不去的劲头。 “好,讲得好。”只有成冬青在鼓掌,完事才意识到自己的举动有多么不合时宜,尴尬地笑了笑,把手缓缓放下。 “成冬青,你别光说他讲得好呀,你也来说两句吧。” “对,你毕业后要去做什么?”后面有人起哄。 成冬青一看大家都望向自己,目光里满含期待,于是带着憨且怂的笑容站起来,看着孟晓骏的背影说道:“我毕业……毕业后,也要……去美国。” 哈哈哈~ 有几个人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成冬青这个乡村土老帽儿也要去美国? 孟晓骏要去美国生活也就算了,毕竟学习好又有钱,还是家庭传统,他呢?他有什么?就凭林跃给他看了几部美国电影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关键是吧,哪怕他们宿舍天天放好莱坞大片,他也没把英语口语练得多地道,是,确实比刚上大学时有所进步,可就像东三省的人很难改变乡音一样,他说英语总有种难以形容的土气,就说上次跟几个美国来的交流生对话,别人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就这还要去美国? 成冬青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又尴尬地笑了笑,慢慢坐回椅子上。 别人的关注点在他的口语上,其实成冬青清楚得很,他要去美国,是因为孟晓骏要去美国,因为那是他的偶像,别人都觉得他跟林跃最要好,不仅是上下铺的兄弟,还一向对他照顾有加,不过林跃平时太低调,偶尔雄起一回,比如毕业晚会上的演唱,比如秋季运动会上一骑绝尘,帮助本系拿了好几个全校第一,也不会深化影响,经营人设,不像孟晓骏,总是乐于向老师提出那些很有思想性的问题,而且有自己的读书会,善于做演讲,能够传递自己的热情给身边的人,仿佛全身都带着光一样。 所以尽管林跃的成绩全专业最强,但他还是视孟晓骏为偶像。 “林跃。” 这时有人扭头看向教室角落。 林跃闻言抬头,睡眼惺忪地看过去:“唔,下课了吗?” 今天是系主任的课,也就系主任的课他不会逃了,因为有传言称上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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