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房子 (第2/4页)
秦越忽然把头也撇向一旁,小声嘟囔着:“还有个事……上学那会儿就想跟你说的……我一直觉得你知道……只是我说不出口……”越说,声音越小,直到细若蚊蝇。 蒋文乐捶了一拳秦越的肩膀。 “当年没说的事,你现在也别说。” 秦越看向蒋文乐,强摁下心里的忐忑。 “我就说,你肯定知道。” “你个傻帽,藏不住事儿,心里想着啥,全挂在脸上。” “操!蒋哥,我不是那种人……我……我……我真没那个癖好……只是……只是……唉!我也说不上为什么……就……唉……就那样!” 秦越说着声音就大了起来,手在空中比划着转了几个圈,然后重重的在蒋文乐的肩膀上拍了几下。 蒋文乐朝室内遥看了一眼,用力地拍了拍肩上那只大手。 “好啦,都过去了。” “嗯……话说,中午去我岳父家吃饭吗?” “哟,都管我干爹叫上岳父了。” “嗯。订婚了。” “啥时候结婚?” “明年吧。” “好,到时候记得叫上我。” “那必须的啊!你和夏祁必须给我当伴郎!” “好!” “哎?所以今天中午去不去?” “嗯,去!” “那等会儿跟我的车一起?” “不了,我找祁祁借了车,我要先和我弟回趟家。” “啊……哦……” 秦越和夏祁一样,同样想起了某件事,只是嘴更笨,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索性就不再说话。 蒋文乐倒是很坦然,和秦越说完了话就转身进屋。 背影比当年更帅。 秦越发现,蒋文乐这家伙居然还是高中毕业时的模样,似乎还是个十八九岁的翩翩少年郎。但仔细品一品,他又有了几分轻熟男的气质。 这家伙,简直帅得没天理,也不知道以后要便宜了哪个小姑娘。 秦越掏出一颗烟在嘴边点燃,用力一吸,火苗把烟丝舔得通红。 闭上眼,任尼古丁穿过肺泡,进入血液里,终于安抚住那颗躁动的心。 心头是悬了数年的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我就说吧,他知道。 平时扶方向盘,蒋文乐都是规规柜矩的用两只手,但今天副驾驶上坐了个林凯东。 蒋文乐发现,林凯东是真的会拿捏自己,明明想牵手,却不吵不闹,也不来抓自己的手。 他就那么静静地坐着,眼巴巴的看着你。看得你毫无办法,看得你心头狠狠一软,然后自觉地把手伸过去给他牵。 林凯东轻轻捻着这只主动伸来的右手,嘴角上扬,笑意不加掩饰。这只修长骨感的大手很漂亮,精致得像玉雕粉琢;粗壮的筋缠在手背和手腕上,极富力量感。手指的骨节清晰可见,从指尖一节一节的向手指根部一路捻过去,手指上仅有一点肉很是软嫩,手感简直让人上头。 这手指,真长啊。 林凯东忽然就有了一个邪恶的想法:把蒋文乐的手指掰下一根来收藏,哪怕是一小截也行——干脆,就掰他的小指,反正用得少。 然而,拇指和食指捏住那根漂亮的指头时,它毫无防备地勾了勾。 林凯东仔细看了看手上这根弯曲的小指,恐怕这世上能跟它媲美的,只有蒋文乐左手的小指了。 这手指头,怎么这么漂亮的。 怎么可能真的去掰蒋文乐的手指呢?也就是意淫一下。 林凯东有时候自己都会觉得自己变态,反正从前是没有对谁有过这种想法的。蒋文乐的身体各处都很精致,精致到完美,现在连一根小指头都能勾起林凯东的性欲。 作为一个S,施虐的欲望往往会和性欲交织在一起,形影不离。 只是,在对他的欲望之上,还有一个优先级更高的存在——对他的爱。 谁言年纪轻轻就不可以懂爱。 喜欢,是放纵,是唯我独尊。 爱,是克制,是尊重。 蒋文乐只是专心的开着车,对这些一概不知。 也不算完全不知,起码还是觉得右手被林凯东拉过去后被他弄得挺舒服的,时不时还会在看右方后视镜的时候,恰好看见被他亲吻手指。 “我们快到咯~” 在蒋文乐的柔声提醒下,林凯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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