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扶苏(父子)_章十二下龙阳使秦,赴赵灭魏(二)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章十二下龙阳使秦,赴赵灭魏(二) (第1/2页)

    秦国有两个强敌,一是长平之战和赵国结下的血海深仇,另一个则是和魏国的宿仇。

    数百年来,魏国都是阻止秦国发展和扩张的强敌,函谷关和河套等地数次被魏国夺取,秦国曾被魏国打压得抬不起头。

    直到秦国变法,宣太后主政等一系列强国政策,才逐渐强大不再被动的困守秦川。

    可就这样是难解世仇,魏王姬增居然脑子抽风的召见龙阳君,让他出使秦国求和,龙阳君很想用剑劈开他的脑子看看他到底怎么想的。

    魏王病得下不来床,他的前科太多了,龙阳君直到看见他咳到吐血才信了他真的病入膏肓,又听侍医的禀报才信他药石无医了。

    龙阳君多次作为魏国的使臣出使列国,姬增也信不过其他人,将龙阳君招来一是为了托孤,二是委以重任。

    小公子假躲在柱子后面胆怯的望着他的父王,姬增严声唤他过来,“假儿,快见过龙阳君,以后你要好好的听龙阳君的话,听见没有。”

    公子假好奇的打量着寝殿内的男人,和他见过的任何人都不一样,首先这人长得真好看,那是一种超越了世俗性别限制的美,比他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

    身材欣长的男人身穿一袭淡青长袍,外罩竹纹类开衫,头戴竹冠,通身的气势十分儒雅,有着书生的书卷气,可他手按宝剑,眉宇自拢英气,眼含秋霜,谁也不敢小觑了他。

    对于美好的东西所有人的第一反应是欣赏,可这美带着刺,开了刃,就会逼得别人收敛起亵玩的想法,重新关注起绝佳皮囊之下的内在核心。

    这一年很不太平,楚国大丧,新王即位,魏王大概是兔死狐悲,也看到了自己的末路,才不得不面对现实给料理后事。

    按理来讲委政给龙阳君不太合规矩,再怎么说龙阳君都是一介外臣,而且和先王的关系又很暧昧,后来和魏王自己的关系都很值得人揣测。

    虽然龙阳君有意的远离朝政,可魏王不许他离开大梁,他终归还是陷在政治的泥沼中,想要绝对的置身岸上无异于痴人说梦。

    可魏王就是看准了龙阳君,对他的信任比对魏相都多,也比对宗亲都多。所有人都可能谋夺权柄,他直觉相信龙阳君不会。

    龙阳君也不知他的自信哪儿来的,“大王就不怕我入秦以后一走了之么?”

    “你不会,你最重诺言了。你答应过寡人留在大梁,就一直没走,如果你真要离开,寡人是拦不住你的。”

    龙阳君笑了下,殿内的昂贵兰花在他笑容下失色,“可是大王让我献地求和,此举绝无可能阻止秦国吞并魏国的计划,大王将他置于不仁不义之地,那些大臣还能容得下我么?”

    “寡人……咳咳咳……寡人只求一息喘息,好让假儿能成功即位,只要秦国能退兵,你就是最大的功臣,后手寡人给你……”

    龙阳君半个眼神也未分为榻前胆怯伺候的公子假,沉吟片刻,接受了委任,但是修改了条件,“我可以出使秦国说服秦王退兵,但托孤辅政一事绝无可能,我早已不愿参与朝堂,魏国名相良臣自能守住魏国的基业,而不需我一个外人费力。”

    “龙阳……”

    “大王听我说完,这是我的底线,出使秦国之后我就归隐,再不回大梁,大王若同意,我即刻准备入秦,若不同意,我也可以闭门府中安度晚年。”

    晚年这个词离龙阳君好像还有很多年都扯不上关系,魏王增看着他的脸好像和初见时一般无二,岁月没有留下哪怕细微的痕迹,苍衰的只有自己。

    魏王增妥协了,“寡人答应你,此事之后,放你自由……”

    龙阳君弯腰一拜,无大喜也无动容,像领了一个寻常任务似的转身退下了,他那样的从容,导致魏王生出点希望,好像顶多月余便能再见到他。

    然而这就是他们最后一面,龙阳君这一走就再未回来过,而魏王也没活过这年的秋天。

    龙阳入秦的消息早早传到了咸阳,宫里的长公子盛闻此人名头,按捺不住心头的激动,那可是鼎鼎有名的绝世美男子的,改头换面溜出宫没入人群中一窥究竟。

    龙阳君下榻客栈隶属于猗顿商社,扶苏听取了赵允的建议,化名杜若关注起商市,和猗顿原不打不相识,两人聊得越发投机,就差就地结拜了。

    猗顿原天生就是同,他对男人的兴趣远超女人,而今听闻龙阳君来了,岂不激动得狠了。

    扶苏去找他时,他一晚上没睡着,第二天是顶着两个淡青的眼圈给扶苏开门的。

    扶苏同样激动,“快,龙阳君到哪儿?”

    猗顿原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倒也不在乎在扶苏面前败坏形象,他和扶苏还有齐仁掐起来的时候早就败完了,索性就撇开了所谓的形象包袱。

    “急什么,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