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骑兵出击 (第2/3页)
百夫长说话其实很含蓄了,“如果您坚持,让他做个副手,也不是不行。” “既然如此,您何不成为副手呢?”文森没给他面子,反而嘲讽道,“瞧瞧这位勇士,他一天从早到晚,包括睡觉都保持着作战准备,而您光穿好盔甲就要一顿饭的功夫,我认为您还是应该跟斯卡瓦骑兵好好学习一下。” 骑士老爷不打仗的时候还有要优雅地生活,为什么非要跟个蛮族一样全身戒备呢? “打仗不是比谁穿衣服快,领主大人,您再侮辱一位骑士!”马尔拉斯满面通红,手抓住剑柄又放了开来,“如果在平时,我就要要求用决斗来让您收回这句不负责任的话了。” 主教贝尔曼见情况不对,马上走到中间,让两人稍安勿躁。 “决斗除了浪费时间和生命,什么都做不了。”文森毫不妥协地说,“既然是骑兵,不如来场比赛吧,相马不如赛马,二位何不一人带上五十个骑兵,看看谁能先击败敌人,救出我的部下?” “这个方法不错。”主教不想让事态变糟,赶紧抢在马尔拉斯之前拍了板,“让教会的勇士们分头行动,一半和您,一半和这位斯卡瓦勇士行动,分兵包围敌人。” 见文森如此坚持要给自己一个表现的机会,希夫也心里自然十分感激。 先不说成为骑士团团长这个远大的理想,自己来到希罗德好几年,连一次指挥骑兵的机会都找不到。 五十个骑兵虽然不能和故乡的千军万马比,但也是一支足够让游侠得意的军队了。 于是,在文森的坚持和主教的调和下,一百骑兵被分成两支队伍,在两位指挥官的带领下,分别出发了。 其中,希夫带领的部队没有披挂盔甲,只是带着武器轻装出击。 “这个斯卡瓦人能行吗?”主教有些不放心地问文森,“连箭都没有带多少。” “可是大家看起来很高兴啊。”文森回答,“你看他临行前对大家说的话,‘听我指挥,赏金全部分给大家’,多让人快活。” “为神明的正义事业服务,是他们的天职,用金钱去诱惑,真是蛮族做派。” “舍命不舍财,所以希罗德人才挡不住蛮骑兵骚扰啊……” 如果严格按照斯卡瓦人的标准而言,希罗德的骑兵还不够格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骑兵,只是骑马机动的步兵。 能骑马的都是贵族老爷,自己用自己封地里的税收养着好马,打仗时能够更威风,也更省力而已。 如果还有更多财富,便养活一群骑马的心腹作为骑兵,陪着自己一起玩骑马作战的游戏。 无论是对马术掌握,还是马上战斗方式的理解,希罗德人都称不上是深入。 不过,这个国家比较精湛的筑城技术,让他们有了另一种自认为有效的战争方法。 如果能让对方知难而退,还何必要在野战中杀得你死我活呢? 但是,马尔拉斯先生并不是这么想的,他对自己的指挥能力与勇气都深信不疑,更相信作为信仰守护者,运气也站在自己一方。 根据领主文森所说,这次外出侦察和巡逻的队伍只有几十个骷髅和一个女骑士,骷髅的安危无足轻重,那个女骑士必须活着救回来。 用不着做什么介绍,反正妮妮娅·瓦尔德的大名在银龙堡里家喻户晓,骑兵中的年轻人都听过她的芳名和事迹,纷纷摩拳擦掌,发誓要将这位银龙堡的玫瑰从邪教徒手中解救出来。 真是无可救药的傻小子们,魔族领主的情人有什么好激动呢? 在大路上,骑兵们不时抬头看天,循着哈比飞过的轨迹,准确无误地向目标奔去。 愚不可及的斯卡瓦人偏要跟老将唱对台戏,带着另一半人从田野里绕过去了,这反而比直接走大路更费时间。 马尔拉斯骑马爬上一处小丘,向远处眺望过去。 果然,在前方大概三里左右的地方,大群的士兵正围着骷髅组成的圆阵卖力攻打。 大概是因为骷髅都穿上了铁甲,这让人数四倍以上的袭击者没有那么容易得手。 但是,数量优势就是毋庸置疑的优势,如果时间拖长,这几十个骷髅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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