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小狗 (第1/2页)
成北最终还是去了伽蓝。 进门的时候,那些毛头小子富二代们已经喝过一轮了,见着他来,又喊侍者上了一排酒,不要钱似的开。 “呜∽” 坐在卡座正中间那个青年看见成北进门立刻发出一声怪叫。 “北子哥!” 另外三个人循声也望向门口,其中一个甚至直接放下手里的酒杯朝成北扑了过去。 “操。” 成北一边笑骂着一边接住了对方的熊抱。 “今年怎么都提前回来了?” “那边课程混得差不多了,就回国玩了。” 回答他的是一个个子不高,梳着二八分背头的男生,粉色的牛仔外套在暧昧的灯光下甚至显得有些发蓝,名叫宋瑞。 说是玩,其实是被他爸叫着回来准备进公司跑业务去。 坐在那个单人沙发上,皮夹克外套挂在一侧的扶手处,留个武士头,上半部分挑染了几撮紫毛的是Rock,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搞乐队敲鼓的,他略微表现出对宋瑞说法的不赞同,认真纠正道: “我们乐队想回国内开个专场。” 成北端起酒杯,点了点头,又把头转向在那边争论那瓶霞多丽葡萄酒到底是前几年谁存在这儿的俩人。说是争论,其实不过是那个荔枝眼的少年胡搅蛮缠另一个罢了。 “别他妈磨叽了,这瓶季朗存的,你存的那瓶我上次来给喝了。” 痛失一瓶好酒的少年捂住自己的心口,荔枝眼瞪得更圆,一副看杀子仇人的目光看着成北: “你......好狠的心......” “别装,当时还是你自己打电话跟人家说要给我喝的呢。” 少年无话可说,直接对着那个叫季朗的男孩耍起无赖来: “我不管,今天就算是你的酒小爷我也要喝!” 这个中二病就是现在C市市长的儿子齐羽炀,年纪不大,是成北回国之后和宋瑞他们玩到一起的,今年也就刚大二。 季朗听到他这话,没有反驳,甚至颇为纵容地回道: “又不是不让你喝。” 他俩多半是凑热闹跟着另外俩人一起回来的,尤其是齐羽炀,搞不好还是瞒着家里人偷偷跑回来的。果不其然,小男孩下一秒就开始皱着眉头装出一副可怜样,四处求这几个大哥的收留。 “北子哥......” 成北觑了一眼季朗,瞧见对方紧抿的唇,抓紧喝了一口酒掩盖自己的笑意,然后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小男孩: “我家不方便。我养了条小狗,你不是狗毛过敏吗。” 听到“小狗”两个字,四个人齐刷刷地看向他,仿佛他嘴里吐出来的不是话,而是个炸弹一样。 也不能怪其他人有如此这般的反应,成北曾经有过一只狗,是一只边牧。 当时成北还和父亲母亲一起生活在美国,和宋瑞、季朗、Rock也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玩在一起的。 那只边牧叫Abner,狗如其名,聪明极了。它陪伴了他一整个童年。 其实严格来说,也不是他的,是他的母亲养的。 当时成北父母的感情很好,还年轻的父亲有时甚至会吃成北的醋,一张满是胡茬的脸埋在母亲雪白的颈子上蹭来蹭去,嘟嘟囔囔地逼问母亲: “到底是更爱这个小崽子还是更爱我?” 不知母亲悄悄附在父亲耳边说了什么,导致成北三番五次地被扔去和Abner玩。Abner似乎能看透小小少年不解又失落的心思似的,伸出舌头舔舔成北还圆润的脸蛋,聊表安慰。 毕竟也是个被那个男人吃过醋的资深异性狗啦。 最后Abner和母亲的灵魂一起留在了美国马里兰州的街头。 那天天气应该是很好来着,父亲一早出去上班,出门前还吻了母亲的额头。 那天是休息日,成北记得很清楚,自己不用去和那些肤色各异的小孩们坐在一起云里雾里地听中文课,母亲也不用去给那些肤色各异的小孩子们讲中文课。 两个人决定带Abner去狗狗公园玩,彼时成北刚刚读高中,个子已经窜得比母亲还高了,牵着Abner走在前头,母亲在他俩身后举起手机拍照。 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骚动,而后便是一阵枪声,一群蒙着面目的男子不知从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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