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发现 (第2/2页)
他说完,哼着歌去书房打游戏。 留林锐一个人站在床边,看着外头出现的鸟雀,和初春开早的花蕊。 下午,沈夜醒了,J晃晃悠悠带着酒气回了家,怒骂别人不禁操,林锐猜想应该是他的动作太粗暴了。 J看见艾德蒙,提着他的项圈就进了卧室,然后就是艾德蒙哀嚎求饶喘息的声音,谁不高兴,艾德蒙都不会过得太好。 林锐看向了在客厅里看纪录片的沈夜,他抱着他的格萨利,看着纪录片里运行的大型机械不停的笑。嘴里含着棒棒糖,旁边是拼到一半的地图。 沈夜发现林锐在看他,转过头来伸手要抱,林锐将他抱在怀里揉了揉头发。 沈夜又笑了。 他很开心,非常开心。 林锐也能看出来。 怎么选? 清醒的痛苦到死去,还是浑噩的快乐活着? 这个答案甚至连沈夜都无法回答,现在的他一定会不计一切代价想跟林锐在一起。 那个沉眠的沈夜呢? 不知道。 林锐想去追寻一点沈夜的过往,他让沈夜在家里完成拼完一整块拼图的任务,一个人开车去了沈夜的公寓。 此时正是下班高峰,人群像蚂蚁一样涌入格子楼,如果沈夜没有发生那样的变故,他现在肯定也跟别人一样,一边低着头玩手机,一边等待电梯上楼。 现在,林锐站在这里,尝试模拟沈夜的动作。 电梯上楼,林锐拿周文峰的钥匙打开了房门。 不大的房间是一个跃层,一楼客厅,二楼卧室。周文峰在这里居住了四年之久,房间里全都是乱丢的纸箱子、鞋子和衣服。 各种仿冒大牌和零星的大牌衣服出现在各处,几双不知真假的AJ被当成贡品一样放在柜子上。 林锐觉得恶心,从地上一件古驰外套上踩了过去。 就是为了这些东西,他掐灭了沈夜最后一束光。 这是一个男生独居的房间,四年了,什么痕迹似乎都荡然无存。电脑是最新款的apple,平板电脑也是一年前的新款式。 四年,足够抹平所有痕迹了。 林锐想试图将这个房子买回来,他要将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扔掉,然后让沈夜住进来。 这是沈夜的东西,应该还给他。 …… 还不给他了。 林锐想起了艾德蒙的话,沈夜已经没有任何私人账号和法律存在痕迹。 只能还给林锐,他的“主人”,然后由主人大发慈悲,让他居住。 林锐的胸口觉得喘不过气来,他并不喜欢这种托付,他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不论才华长相能力财富,他都远不及沈夜。 如果非得有一个人开着跑车,把另一个人领到家里命令他躺下来张开腿的话。 他觉得开跑车的是沈夜,躺下来的是自己才更符合道理。 林锐在房间内漫无目的的翻箱倒柜,但他没想到,发现了一个箱子。 洗手间旁边的一个角落堆满了陈年的行李箱和各种废弃电器,其中一个是LV的。 款式似乎是最经典的老款,从四周的磨损程度来看,有一定年头。林锐鬼使神差的伸出手,将这个箱子从垃圾堆里拖了出来,拍开了上面的灰。 旁边有一行不起眼的刺绣:沈夜。 沈夜的东西! 林锐心跳加速了。 沈夜并不追求奢侈品,但他的生活富足,略有一丝精致考究,拥有一点奢侈品的物件并不奇怪。 而周文峰是一个狂热的奢侈品追逐着,他就算将沈夜的东西都清了出去,也不舍得扔掉这个昂贵的行李箱。 沈夜应该并不太喜欢这个东西,毕竟他前往东南亚并没有带它。 林锐将拉链轻轻的拉开,一张卡片掉了出来。 是学生证。 医科大学,沈夜。 上头的沈夜穿着白色的衬衫,戴着眼镜,微微的笑着。温和、得体、从容。 林锐将箱子彻底的打开,里面放着两件还没来得及拿出来的衣服、雨伞、一点洗漱用具。 两张从本国西南某小镇往返的车票、一张当地的地图和风景区介绍。 以及一部旧手机。 不知道是周文峰收拢放进来的,还是当时没来得及往外拿。 这还是多年前的机器,已经没电关机,但毕竟是传说中的诺基亚,多半没坏。 林锐心跳加速,他感觉这里面或许会藏着一些巨大的秘密。 他将行李箱放了回去,想了想,甚至仔细的擦干净了上头的指纹。手机放进了口袋,离开这个小小的公寓。 他要去找人复原这部手机,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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