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第4/4页)
” “它去哪?” 我看着他,心情复杂,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该怎么告诉他这件事,我还没来得及构想。 小孩往后走了几步,站进路灯底下,乍一看,脸色好似真的有灯光那么苍白。我心慌地追上去,一把抓住他手腕,“得意,你听我说……” “我要艾伦!"他忽然尖叫起来,“我要艾伦、我要艾伦!!” 头顶,传来邻居推窗的动静——这是我今晚最讨厌的部分。我急着向得意靠近,抱紧他的胳膊和整个上身,小孩大叫着、嘶吼着,乱得听不清在说什么话,猛一下抬肘挠到我脸上,侧脸当即像被硬泼了一盆滚油那么疼。 “得意,听话……” “我不要!我要艾伦!只要艾伦!你骗我……你对我不好!!阿段才好,顾顾才好……我讨厌你,你不要碰我!你是坏人……” “我是你季叔叔!” 我捧住小孩脑袋,紧紧按着他的脸骨,得意的眼眶红了,鼻翼怒冲冲地起伏着,我将他小狗似的、湿漉漉的脸蛋贴在肩头,等彼此喘息和心跳趋于平静。没过多久,小孩的哭声出来了,从口腔里、从鼻孔里,流露在他发抖的后背上,我垂下手臂,把得意埋在怀中,在自家门前的石径上,好像拥抱住了一台迷路的小拖拉机。 艾伦送到乡下去了,今日我出门正为此事,一只咬伤过儿童的小狗没法在这儿居住。 我告诉得意,艾伦没送走,艾伦回家去了,它的妈妈、它的弟弟妹妹在农村久居,此番离去乃是思乡情切,就像我身在外地常常想念得意。 同样,收养艾伦的那户人家十分善良,对待艾伦比我们更好。得意不怎么服气,愤愤地问能有多好?我说每一顿都给艾伦吃金项链那么好。 “那的确……很好。”他沮丧地妥协了,要知道,得意不被允许这么做的原因,仅仅只是我告诫过他负担不起首饰的费用。 “我难道不是艾伦的家人吗?叔叔是我的家人,所以这是我家……我还以为,这里也是艾伦的家,”他在伤心的时候口才竟然很好,但这么失魂落魄地看着人,这也不值得有谁高兴,“艾伦能不能留在这个家,不去那个家?” 照顾得意这么久,对他说“不能”是世界上最难的事。小孩睡下后,我去书房处理工作,邮箱里又多了几条精神病治疗机构的揽客广告,我一边删除,一边回忆与社工见面时的交谈内容,对方有记录我的工作邮箱吗?我拿不准,那个戴红袖章、好管闲事的中年女人,找到我的办公室来,笑起来面容和蔼,说话也格外拿人:“我晓得嘛!我也养狗,那小狗就跟小娃娃一样,带着身边这么多年咯,多多少少也要有点子感情的嘛!随便就送走、就要拿起安乐死,哎哟,我太舍不得了!” “你家那个傻儿,跟你非亲非故,每天还照顾他、养他,带他出来晒太阳,季老思,你好贴心嘛!出了这种事,也不是你能预料的,跟你有啥子关系嘛?又不是你的责任噻!” 她好像很感同身受,“而且他才来你屋头(家里)好久嘛?出切浑耍(乱搞),把自己整死!值不值得你对他这样好诶?” 我揣摩着她的用意:“你说的意思是,现在这个人,倒不如一条狗了?” 女人赶紧摆手:话不能这么说! “只是他现在这个……”她压低声音,一只眼睛瞪大,一只眼睛眯小,朝自己的太阳穴指了指,“这个脑子!哎,你晓得的嘛,不大适合住在我们这点咯。季劳斯,都啥子年代了,现在那些精神病医院,设施、医生、疗效,都好得很嘛!你又有这个能力,能不能找个……” 除开得意,没有任何人能阻止我说出“不能”这个词,但我或许早该想到——至少要早在给得意解释“永远”的含义之前,无论在我的描述中小孩是怎样容易让人接受,在任何一个陌生人眼里,他都是一个快满22 岁,身高 1 米 78,身体发育正常的成年人,该像成年人一样说话做事,那些可爱可贵的特质实际赋予他的,不过是诡异的言行、不合时宜的举止,看起来阴柔别扭,遇见他的人要么鄙视他、厌恶他,要么恐惧他,害怕他突然发疯。 在每一个难眠的夜晚,我躲到得意的卧室里,在他柔软的单人床旁,借月光打量他的睡颜,我的小孩不愚蠢、不丑陋,也不是一颗没有秒表的定时炸弹,我前所未有地害怕失去他,我希望他可以一直这样,我希望他不要永远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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