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妻主身板虽小但战无不胜【女尊/NP/强强联手】_第十四章:逢场作戏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十四章:逢场作戏 (第3/4页)

盖不住。

    ? 少阳…你到底杀了多少人?

    ? 凌若晓望着他手里狰狞的刀出神,她猜不透,她只觉胆寒。

    ? 这就是他的另一副面貌,灭魇阁的第一杀手,般洛。

    ? 稳住心神,她假装是自己口胡,应付过去“洛非,你是来救我的?”

    ? 赤红的恶鬼面具并没有摘下的意思,般洛见她衣装完好,心下稍安,于是便点点头“是”

    ? 再一看被她压在身下,衣领敞开,面色潮红正望着他发呆的黑发男子,他心情又晦暗几分,忍不住多问一句道“这是谁?”

    ? 以他对殿下的了解,她不至于在这种时候还寻小倌儿找乐子,她必然是有别的理由,才会……骑在这人身上,把人给整成这副模样。

    ? 只不过……有必要连人衣服都扒了吗?这男子未来的清白该如何是好?

    ? 般洛的情绪犹如乌云压阵,天知道他刚刚在门外听见响动时,整个人都骤然如坠冰窖,差点就原地暴走。

    ? 若不是仅存的一丝理智告诉自己冷静分析,恐怕这会儿已经夺去那男子性命了。

    ? 听着手拿砍刀,一袭血衣的洛少阳问话,凌若晓只觉自己脖颈发凉,一种被捉奸在床的感觉油然而生。

    ? 不对啊?她没干对不起他的事儿,她只是演戏,怕啥!支棱起来!

    ? “他是铃兰公子,擅长抚琴,我准备挖墙脚带去酒楼里当琴师来着”凌若晓语气平静,冒死顶着洛少阳周遭恐怖的低气压,非常淡定地从颖澜身上爬下来。

    ?“你别看我俩这样,其实方才什么都没做,只是为了摆脱那些人,所以在与他逢场作戏罢了”

    ? 这可得解释清楚,不能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而且铃兰公子的守宫砂还尚在,你若不信,可以去检查”凌若晓就差竖起四根指头高呼我对天发誓了。

    ? 什么叫守宫砂尚在?!

    ? 颖澜瞳孔地震,她何时看过……

    ? 恍惚的记忆浮现脑海,颖澜骤然回想起那女人粗暴的行径,她趁自己因为犯病失神之际,好像还真的扯开他衣袖检查过。

    ? 本想再指责两句这七皇女的失礼,可看她边上那位仁兄的架势,颖澜心头一阵憋闷,硬生生又将话吞回肚子里。

    ? 他坐起身,默默将自己敞开的衣领合拢,面部的潮红还未完全褪去,方才因为受惊,连身体都没反应过来,直至此刻心情逐渐平复,才开始因为之前被女子亲昵触碰过而阵阵反胃。

    ? 自从差点被荆国女子围起来强之后,他就患上了这个毛病,高度洁癖。

    ? 一旦被人触碰,尤其是异性,他就会反胃作呕。

    ? 一旦惊吓过度,他便会陷入失神,幻视成当时的情形,胡言乱语。

    ? 说起来因为他时常在幕后奏乐,不曾见人,所以许久不犯病了,直至今日……他平日里哪曾如此狼狈过?

    ? 颖澜整理好自己的仪表,强忍着恶心想吐的欲望,恢复往常一贯的清冷疏离。

    ? 见那顶着赤色恶鬼面具的男子朝自己看过来,为了名声,他只能附和七皇女说的话,点头道“确实如七皇女殿下所说,我只是配合助她做戏一场,清白……尚在”他最后两个字是恨恨憋出来的。

    ? “看吧~?”凌若晓见洛少阳周遭的低气压稍有缓和,心中高高悬起的巨石才终于落地。

    ? 她就像是小猫儿一样凑到这位杀手大大身边,露出讨好的笑容“多谢这位公子前来搭救,敢问公子如何称呼?”

    ? 般洛定定注视她,犹豫片刻才报名号“般洛”

    ?“好的好的”七皇女殿下这笑容要多殷勤有多殷勤。

    ? 这强烈的前后反差看得颖澜一愣一愣的,这还是方才那个骑在他腰上凶巴巴的女人吗?

    ? 不过对于凌若晓的反应,更觉她诡异的是般洛“你不怕我?”

    ? 他现在的模样可是像极了杀人魔。

    ? 哦不,他差不多就是杀人魔。

    ? 凌若晓歪歪头,鼻间嗅到的是浓重的血腥味,眼前看到的是手握砍刀的灭魇阁第一杀手。

    ? 我……应该要怕吗?

    ? 因为知道般洛就是洛少阳,知道他不会伤害自己,凌若晓自然也就不怕他身上那毫无掩饰的血煞气息。

    ? 不过经由他这么一提醒,凌若晓才想起,自己这算是第一次见他这副面貌,应该表现得更多疑些才是。

    ? “怕!当然怕了!”她缓步后退,随即仿若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般叉腰道“但你不是承认说是来救我的嘛!”

    ? “你就不担心是我欺骗你?”

    ? “不担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