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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急于离开,金敛也并不失望,只要打开了一条缝隙,总能慢慢相互了解,为今之事,主要是先将金纹的事情处理了,以免那样的家丑真的呈现在各大仙城和天选城四大家族眼中,那样即便给他自己涨了威风,也给金家丢了脸面。 金琳城最好的客栈果然是名不虚传的,朝砚他们站在那比之前宽敞了不知道多少倍的房间里面,感觉视野都空旷的很。 临窗望去,看的是青山绿水,柳树成荫,树影交错之间,青石的小路似乎还带着雨后的湿润,有人从上面走过,衣襟如纱,如同那湖水之中的水雾一般,在夜色阑珊之中,更为曼妙。 后窗对的是景致,正门对的却是正街,即便到了夜间也是人声鼎沸的,可是一旦入了房间,便是半点儿声响也听不见了,只觉得一片宁静,仿佛置身与世外桃源之中。 普通客栈燃烧的是烛火,而这里的客栈却是靠夜明珠,盒子打开,整个屋子里面就跟开了电灯一样,令朝砚瞅着那颗夜明珠就想问问人家老板怎么卖,他也好弄一颗回去给小家伙读书用,免得年纪小小点灯熬油的坏了眼睛。 那么一双漂亮的眼睛,若是近视失了神,那可不是一般的可惜。 朝砚研究着夜明珠,却听身后一声门响,小二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客官有何吩咐?” “炖了,”朝纵清凌凌的声音在同样响起,朝砚转头,看着那只使劲蹬腿急得叽叽乱叫的兔子,匆忙拦下,才挽留了那银纹兔的一条性命。 房门重新关上,朝砚刚刚松开那只从小胖爪上解救下来的小兔子,那小家伙蹭的一下蹦起,呲溜一下就钻进了床底下,一点儿出来的迹象也没有了。 “我要吃兔子,”朝纵坐在椅子上,双手搭在腿上,义正言辞的要求道。 朝砚总觉得他不是想吃兔子,他是想吃那只兔子。 “你不是一般晚上都不吃宵夜的么?”朝砚问道。 朝纵板着小脸道:“破例。” 朝砚:“……” 好理由。 “金敛不是说要送你几只么,吃那些怎么样?”朝砚建议道。 朝纵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床底下,就像是在告诉朝砚他之前猜测的没错一样。 这倒也不是朝砚舍不得给自家崽儿吃一只兔子,他们灵石当弹珠玩的,别说吃兔子了,吃老虎都行,但是问题是这只兔子是买来当宠物,并且在金敛面前过过面的,免得那位脑瓜子极为聪明的公子一不小心就想起米果儿的样子来。 “那这样,咱们从金敛送的几只兔子里面挑一只养,这只送去给你煲汤?”朝砚又建议道。 “不养,”朝纵抬头看着朝砚要求道。 这个人的心神一旦分在了别的事情上,好像就没有时间来关注他的喜怒哀乐了,这种感觉很不好。 “你是嫌兔子毛多?银纹兔还好啊,你不喜欢养兔子,那咱们明天再挑别的?”朝砚平日里撸毛撸习惯了,这突然的没个带毛的,感觉躺着都手上寂寞。 朝纵板着小脸瞪着他,在朝砚超级莫名其妙,设置怀疑自己今天吃饭嘴角是不是还沾着米粒时,小孩儿跳下了椅子哼了一声道:“随便你,我不管你了。” 朝砚:“……” 那只兔子最后还是没有落入锅子里面成为小家伙破例的晚餐,只是在晚上睡觉的时候,还蜷缩在床底下没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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