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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三块排骨,然后抱着自己的碗然后唬她说,“我已经吃饱了,纺纺现在要吃药,不能吃别人碰过的东西,不然有细菌感染。” 董许愿对自己苛刻惯了,桌子上虽然有两道菜,但她是舍不得碰的,只会埋头吃饭。她吃得很幸福,平日里都是那种几乎能把嗓子给划出血的粗粮,能吃上一顿大白米饭已经很满足了。 “我不吃,我不吃!”一碗米饭,她吃得很珍惜,所以时尉吃完了她还没吃好。 “那就只能倒了。”时尉故作惋惜地说道。 “倒什么倒!”董许愿把眼睛一瞪,都是好好的粮食,明天吃不也一样吗? “那你怎么带回去?” 时尉一问,董许愿就噎住了,他们吃的虽然不是国营饭店,但也是没有外带服务的,想要外带就要把自己的饭盒带过来,但他们哪有什么饭盒哟! “你、你气死我了!”董许愿气得不行,但又真舍不得把好好的菜给倒了,所以只能是吃了。 排骨炸得很是酥脆,大概是被提前炖煮过的原因,每一块的肉和骨头都能够轻而易举地分开,肉的外面香酥,肉不嫩也不老,而是像红烧肉那样一下就能化开。 咬开一层薄薄的酥皮,丰富的肉汁在咀嚼中不断地溅出来弹射在唇齿间,喷香的调料融合在肉的每一部分的同时,又无限增添了肉本身的香气。有时候不小心咬到骨头,酥烂的骨头立刻洒出味浓且香醇的骨髓,将调料吸得饱饱的骨头里,骨髓和料汁的融合让舌头上的味蕾瞬间炸开,将寡淡的记忆炸出一个深刻的坑点。 董许愿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她的一辈子很简单,煮饭吃饭劳作睡觉,吃的是红薯丝是连壳一起下咽的粗粮,是米糠,是野菜。本来她以为上一次时尉做的猪肉渣已经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东西了,但今天的排骨,又刷新了一次她对美味的概念。 她是个粗人,不会形容自己的感觉,脑海里只剩下“幸福”两个字。 时尉和时纺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低头笑了一下。 肉沫蒸蛋爽滑得不可思议,嫩黄的蒸蛋水嫩嫩的,看不到任何一个孔,和董许愿一贯做出的蜂窝蒸蛋一点也不一样,滑嫩到舍不得咀嚼舍不得吞咽。鸡蛋的香气是霸道不过肉沫的,但这一碗蛋羹却十分恰到地将两样食材纠缠在一起,让人分不出鸡蛋和肉的区别,只觉得香。不是鸡蛋的香,也不是猪肉的香,就是一个字——香! 时纺和董许愿吃得都慢,但时尉不嫌弃,慢慢地看着她们幸福又满足的吃相。 “走吧,咱们先会我宿舍,我把东西拿上,去火车站旁边找个招待所先住下来。” 时尉抱着吃完饭胖了一斤的小姑娘说道。 “住什么招待所,不用了,我和纺纺这就回去了。”来燕京最大的目的就是给时纺看病,病看好了,董许愿也就不准备再留下去了。 燕京漂亮,但消费也高,多待一天就多花一天的钱,而且早点回家也能找点帮上生意的事情,能多赚点钱给闺女用上药水,给儿子攒上钱盖房娶媳妇。 “现在走还能买到票吗?还是说你想带着纺纺去睡候车室?”时尉严肃地说,“妈,你受得了,但纺纺受得住吗?” “妈妈?”时纺配合地扯了扯董许愿的衣服,黑溜溜的大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他。 “走吧,正好这么多药呢,我得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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